萍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欢迎您!

当前位置: 首页   >   通知公告   >   正文

萍乡学院二级学院教师党员集中培训工作实施方案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9-11-01

萍乡学院二级学院教师党员集中培训工作实施方案


根据《党员教育管理条例》精神和《江西省第二批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实施方案》要求,按照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,结合我校实际,现制定萍乡学院教师党员集中培训工作实施方案,具体事项安排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活动,紧密围绕学校迎评促建和转型发展实际需求,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,进一步提高党员政治站位,增强党员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,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。

二、培训目标

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,深入开展党的理想信念教育,把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统一起来,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,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,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,引导党员联系实际、学以致用,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,强化党员意识,承担起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,充分发挥好党员在学校迎评促建和转型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三、培训时间

本次党员集中培训时间为2019年11月1—2日。

四、培训对象

根据《江西省第二批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实施方案》要求,本次党员培训对象为二级学院教师党员。

五、培训内容

按照“实际、实用、实效”原则,针对学校党员实际,精心安排集中培训内容,务求实效,培训的主要内容有:

1.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“国庆讲话”和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。

2.深入学习党章党规,特别是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》,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,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,增强基层党员的宗旨意识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3.邀请十九大党代表、优秀校友——龚德凌同志讲述党员勇于担当、敢于作为的先进事迹。

六、培训方式

采取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、理论学习与讨论结合等多种形式,通过专题讲座、案例分析、讨论交流等方式,推进学习培训活动取得实效。

七、培训安排

二级学院教师党员集中培训安排表

时间

主题

主讲人

主持人

地点

参加人员

考勤人员

11月1日

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》、《习近平关于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论述摘编》、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讲话》


各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

各二级学院党员活动室

二级学院教师党员

严五四

11月2日

上午

8:30—10:30

习总书记视察江西的讲话

文侃

教授

王林清

跬步楼101

二级学院教师党员

严五四

10:40—12:00

立足岗位勇争先、感恩奋进跟党走——十九大党代表、优秀校友谈主题教育

龚德凌书记十九大党代表

陈永秀

跬步楼101

二级学院教师党员

11月2日下午


14:00—16:00

学习习总书记“国庆讲话”精神

李松江

萍乡市宣讲团团长

陈永国

跬步楼101

二级学院教师党员

严五四

16:10—17:30

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
周云华

校纪委副书记

文胜初

跬步楼101

二级学院教师党员


八、培训要求

1.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培训,每位党员干部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严肃认真,每位参加培训党员需佩戴党徽,培训过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。

2.注重学习效果。每位党员要认真安排好学习时间,做好学习笔记。要认真学习,勤于思考,勇于实践,每人至少完成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学习调研文章,确保学习效果。

3.集体学习中,每名党员必须记录学习笔记,结束后将笔记本上交,并撰写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,并于11月8日前将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指定邮箱846054753@qq.com,格式要求:题目二号黑体,正文三号仿宋,题目下方注明姓名。








版权:萍乡学院 地址: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邮编:3370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