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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委组织部来我院宣布朱红英同志任职决定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学院新闻    发布时间: 2016-08-30

2016830下午,校党委组织部部长陈永秀、副部长文胜初、副部长王林清一行,来到政法学院宣布朱红英同志任职决定。会议在院会议室举行,参加会议的还有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叶继林、副书记江惺俊等。会议由陈永秀主持。

王林清首先宣读了《萍学院党字【201651号》文件,他宣布,根据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文件,经2016823日党委会研究决定:朱红英同志任萍乡学院政法学院院长(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主任)。

朱红英接着作了表态性发言。她首先感谢校党委行政的关心,感谢政法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支持,唯有更加努力,争取作出更大贡献。

陈永秀在发言中说,朱红英同志对政法学院的创建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,今后应该更谦虚谨慎,团结互助。她作了四点要求:第一,讲大局,增强角色意识,要重新定位,从全院甚至全校的角度考虑问题,增强使命感、责任感,通过更加出色的工作成绩证明价值;第二,讲担当,增强创新意识,不断开拓新局面;第三,讲团结,增强民主意识,作为“班长”要带好头,党政要良好沟通,分工不分家;第四,讲廉洁,增强奉献意识,要以十倍的努力、百倍的干劲,再立新功。她最后讲到,相信政法学院能够创造更好的明天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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