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欢迎您!

当前位置: 首页   >   党团工作   >   规章制度   >   正文

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办公室值班制度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规章制度    发布时间: 2019-07-20

为加强学生干部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,加强办公室的管理,维持正常秩序,明确值班人员职责,维护我院团总支学生分会的形象,特制定该值班条例,各部门成员必须认真履行。  

基本制度  

1、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、监督和执行此制度。  

2、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,保持办公室的清洁,部门或个人使用者必须做好情节工作。  

3、保持办公室安静,不要大声喧哗,不干扰他人办公。  

4、节约用电,注意安全,最后离开者应负责关掉电灯,电扇,锁好门窗。  

值班制度  

1、轮班安排:值班人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。  

2、值班采用负责人制,每班至少2名同学。  

3、值班时间为周日至周四每天19302130,如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,须经主席批准,并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上报,以便必要时的人员调整。对于无故不值班者,将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,经教育不改者将进行相应处罚,具体处罚参照《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管理细则》。  

4、值班人员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清洁,每次做好下列清洁工作:(1)整理室内物品;(2)擦坐椅(3)扫地,倒垃圾;(4)其他机动任务。  

5、值班人员须根据实际需要填写《值班记录本》,认真做好值班工作。  

6、值班人员须注意言谈举止,个人仪容,不得穿着背心、拖鞋值班,不得在值班时间嬉戏、抽烟及大声喧哗,禁止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。  

7、爱护办公室的公共设施,禁止在值班期间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。  

8、未经该部门部长或主席允许,禁止擅自查阅部门档案及其他文件。  

9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所有。  

   


版权:萍乡学院 地址: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邮编:337055